教練專區

  • 教練註冊表格

  • 教練守則

教練守則

教練在不同場合,擔當不同的角色,有如運動員的老師、模範、顧問、家長及訓練員等;而優秀的教練能使運動員在參與過程得到正確體驗,培養良好的體育精神。中國香港滾軸運動及滑板總會制定以下教練守則,所有註冊教練必須認同及遵從以下守則:

 

  1. 對待每一運動員為獨立個體,幫助運動員發揮其天份。
  2. 提倡公平競賽,尊重他人及接受香港滾軸運動及滑板總會中所釐定的規則條文及精神。
  3. 時刻充實滾軸運動項目新知識,提高個人水平。
  4. 確保運動員有一個安全的訓練,包括場地、運動器材及訓練方法等。
  5. 確保訓練及比賽符合運動員的年齡及體能。
  6. 讓運動員明白運動的益處,並鼓勵終身參與運動。
  7. 避免過度訓練運動員,並維持運動員的興趣及提升他們對運動的熱愛。
  8. 教練應以身作則,不可粗言穢語。
  9. 教練在代表總會進行教學時,必須穿著整齊教練制服及攜帶教練証執教,以便學校、場地職員及學員辨別其身份。
  10. 避免作出騷擾及歧視行為,包括性騷擾,種族及傷殘歧視。
  11. 時刻遵守及跟從中國香港滾軸運動及滑板總會《防止性騷擾政策及指引》
  12. 時刻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教練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本會任何機密資料包括學員個人資料。
  13. 本會可隨時對以上教練守則規條作出修訂,並即時生效。詳情解釋權屬中國香港滾軸運動及滑板總會。
  • 註冊教練名單